HR狂想曲

[HR狂想曲] 部落客也不知道的智慧財產 – 宏景智權專利商標法律事務所


網路上從部落格到 Facebook 的盛行,現在還是會看到很多粉絲團或部落格上傳一些未經授權的圖片或照片,不知道你是不是也有身受其害呢?很多部落客常遇到這些事情或不小心採到地雷,我們該怎麼保護自己呢?

我創了個部落格,叫「小老闆也有春天」 這什麼…

遇到這類事情該怎麼辦呢?

沒關係!我有靠山和證據…

別擔心,現在的著作權法已經很厲害了,著作人其實在作品完成的當下就享有著作權了,不需要申請著作權或登記囉!這種「創作保護主義」讓我們只要創作一完成,便直接開始受到保護。

當然這也是有些重點需要注意的,像要是發生著作權爭議時,我們必須拿得出舉證,來證明自己是創作者。

主張著作權 – 證明自己是著作權人是關鍵

有些事你不得不相信… 你不要再自我感覺良好了!

像是我們平常畫的草稿、原始檔、相關素材或是和別人一起討論的文案…,這些都能協助證明自己是著作權人,證據會告訴大家你是獨立創作,並沒有侵害他人之著作權,所以其實保留作者的創作歷程紀錄,就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

為了避免勿踩地雷或是想要保護自己權益的朋友,可以參考以下介紹。
「宏景智權專利商標法律事務所」是對於智財相關領域相當專業的事務所,在全球都有其據點唷!(可參考相關介紹:http://www.actionip.com/about1.aspx

對於智慧財產權、商標、專利有疑惑的朋友,還是交給專業的吧!
官方網站:http://www.actionip.com/

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actionip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更瞭解了呢?

好啦!還給你嘛~反正沒什麼人氣! 我該高興還難過…

除了部落格,恰爾斯每天(盡量)都會在 Facebook 上分享漫畫喔!
歡迎加入 竹科沒有新貴粉絲團

相關推薦文章:
[科園甘苦談] 身價的迷思

[科園甘苦談] 一切只能靠自己?

[HR狂想曲] 按讚或分享前,請先想一想…

[RD狂想曲] 擊敗 Kinect 的口香糖體感新世代 – Leap Motion

[恰爾斯公告] 我的咖啡人生

You Might Also Like

  • 尋雲者
    2013-05-24 at 17:29:21

    每次看都覺得您很多梗!!!!!!拜託一定要繼續畫下去